这几天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
有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成语多次出现
“过河拆桥”
先来看看外交部发言人是怎么说的:
——为缓解局势、解决问题,其他各方也应相向而行。当“甩手掌柜”不行,“过河拆桥”不行,“背后捅刀”更不行。(7月11日)
——我们希望有关各方能相向而行,共同为推动半岛核问题早日回到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的正确轨道作出努力,“过河拆桥”的做法要不得。(7月14日)
学识渊博如你,想必一定非常了解“过河拆桥”的意思。借助《现代汉语词典》,我们再来复习一遍。
【过河拆桥】
比喻达到目的以后,
就把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一脚踢开。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500页
由此可见,
“过河拆桥”这种做法,真的不厚道。
那么,是谁做了什么,
让发言人几次用到这个成语呢?
7月11日,
发言人不点名批评了朝鲜半岛核问题上几种不地道的做法:
如果中方在努力灭火,有人却在浇油;如果中方在不折不扣地执行安理会决议,有人却在侵犯中国正当合法权益;如果中方在为推进半岛无核化进程积极开展工作,有人却寻找借口,损害中国安全利益,中方努力怎么能达到预期效果?局势怎么能缓和?半岛核问题还怎么能解决?
虽然没有点名,但联想到近期种种,大家都默默在心里拉出了一个名单。
如果说11日的“过河拆桥”指向还比较隐晦,14日就更加明确了。发言人是在回答这个提问时用到这个词的——
据报道,13日,美国官员称,美方可能会在未来几周内宣布对中国小型银行和与朝鲜有生意往来的公司实施新制裁。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虽然发言人也说“不清楚有关报道是否属实”,但类似的事情以前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正如发言人在回答中所讲的——
(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涉朝)决议通过前,找中方帮忙,同中方合作,决议通过后,却又对中国搞单边制裁,这不是“过河拆桥”是什么?
答问中,发言人还又一次用到了“长臂管辖”这个词——
中方一贯全面、准确、认真、严格地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涉朝决议。同时,我们反对在安理会框架外实施单边制裁,尤其反对其他国家根据自己的国内法实施所谓“长臂管辖”。
和“过河拆桥”相比,“长臂管辖”的知名度没有那么高。这是美国国内法的一个概念。简而言之,就是即使你不住在这个州,但这个州的法院也可以按照某种依据传唤你。
巧妙运用对象国概念,回答关于对象国的问题,这就是对外传播中常说的“用外国人听得懂的语言”吧。
说到这里,有小伙伴可能要问了:“过河拆桥”是中国成语,外国人能听得懂吗?
别小看咱们的翻译大神。在外交部英文网站上,“过河拆桥”是这么翻译的:kick down the ladder(直译为“踢开梯子”)。这可是一个地道的英语俚语,和中文“过河拆桥”有异曲同工之妙。
可见,看似普通的措辞背后,其实别有深意。希望某些人能好好领会这些词语的用意,少点“过河拆桥”,停止“长臂管辖”,回到各方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的正确道路上来。
(记者 杨依军、许可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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