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
陈华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海志任省公安厅副厅长;
钟捷兴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许毅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陆敏任省商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孙善芳任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陈德皎任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王东任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挂职一年);
许书良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高元义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厅长(挂职一年);
荣延松任省商务厅副厅长(挂职一年);
王磊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董长青任省公安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徐晓南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洪峰任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苏人智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巡视员;
王植凯任省物价局副巡视员;
云冠雄任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巡视员,免去其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育长职务;
免去符国瑄的省水务厅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8年7月起计算;
免去王千鹏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8年7月起计算;
免去李海生的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退休时间从2018年7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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