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多次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不动产及投资情况,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等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赵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讲忠诚、忘却初心,知法犯法、亦官亦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赵强简历
赵强,男,汉族,1957年8月生,山东莱州人,大学学历。1975年3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5月任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2004年9月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2014年4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7年9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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