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3月12日电(记者白靖利)云南省纪委12日公布6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2名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
昆明市寻甸县扶贫办原主任李昌宏扶贫工作履行职责不到位、副主任杨培伟工作失职。寻甸县2015年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未按相关规定发放给贫困户;两家不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获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支持;三家公司利用虚假申报材料套取国家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等,李昌宏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杨培伟因工作失职等原因受到党内警告。
玉溪市元江县咪哩乡原乡长杨海月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到位。咪哩乡三个村整村推进精准脱贫项目中,两个村未组织村民培训,一个村17户农户未进行住房改造,分别造成资金结余结转。杨海月受到全县范围内通报问责。
文山州西畴县西洒镇副镇长吴应山,瓦厂村委会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组长吴俊、副组长李友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不力。瓦厂村磨瓦冲小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调查和听取意见不充分、村情民情掌握不全面,未按要求逐户入户调查等,导致2户错评、1户未正常退出。吴应山、吴俊、李友发分别受到诫勉问责并在全县通报。
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沙河村党总支书记华志鹏、村委会主任吴松培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失职失责。沙河村在安排文笔村民小组冬桃种植项目时,未认真考虑农户实际情况,导致项目未按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实施中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文笔村民小组组长杨崇峰擅自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剩余项目资金滞留在其个人账户长达8个多月。村党总支书记华志鹏和村监委主任胡建安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村委会主任吴松培受到通报问责。
楚雄州武定县白路镇原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宋俊林失职失责,违规兑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宋俊林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兑付给未建房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兑付的补助资金已收缴财政。
迪庆州德钦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卓玛永次和住建局工作人员芮曼云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卓玛永次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和补录工作未按时完成。芮曼云接手后未采取积极措施,最终导致工作未按时完成。卓玛永次、芮曼云分别受到书面检查及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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