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机乘客朋友圈截图
7月16日北京首都机场发生乘客逃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断有网友质疑首都机场存在安检、检票等环节疏忽,并且引发人们对航班安全的担忧。也有网友提出,逃票者行为不当,应对其追责。
7月17日资深航空法专家张起淮向中国青年网记者表示,逃机票不同于其他逃票,当事人私闯禁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应该零容忍,当事人属故意行为,程度严重,应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机场方面相关安检、检票人员或存在疏忽,应承担相应渎职责任。航空公司可向逃票责任人和机场主张责任,提出赔偿。
7月16日早上6时55分,北京首都机场吉祥航空北京-上海HO1252航班发现有乘客逃票行为。据当时同机乘客和此前媒体报道,该航班在客齐后乘务组复检人数时发现旅客人数不对,核对后发现多出1名儿童,该儿童未买票且顺利安检口和登机口,导致全部乘客下机重新安检,致使航班延误5个小时。有知情人指出是机场安检疏忽所致。7月17日上午中国青年网记者与首都机场取得联系,提出“此次逃票事件是否因为机场安检疏忽所致”。截止下午17时,机场方面仍表示“正在核实”。
逃机票非比寻常、后果严重应零容忍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接受中国青年网采访时表示,航班上乘客逃票事件非常罕见,该行为直接危及航空安全,可以说是性质非常恶劣了。
张起淮说,“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规定,已满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需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价的50%付费,由航空公司提供座位。虽然,逃票问题在各行各业都会有,不过一般的逃票行为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主要是危及自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但逃机票就不一样了,因为当事人私闯禁区,躲避安全检查擅自登机,会造成严重后果。如果逃票人并非仅是为了逃避购票费用,而在主观上存在破坏民用航空器和飞行安全的故意,则很可能造成机毁人亡的惨剧。因此,对这个事情应该零容忍不应再次出现。”
逃票人应被处以行拘、罚款
张起淮表示,该事件的严重性表现在,当事人要通过安检口、登机口及舱门口等多重安检和检票程序才能登机,而逃票人在具有监控和专业人员检查等多层保障的登机程序中依然能够成功逃票并登机,说明该逃票行为是故意的,且程度非常严重。如果逃票的是儿童,那么家长作为监护人便需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责任人应该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并罚款500-1000元。
机场安检、检票人员存在疏忽应承担渎职责任
张起淮向记者表示,另一方面,该事件的发生同时证明了机场安检人员、检票人员工作上的疏忽和漏洞,而安检和检票程序对保障民航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出现这样的大意和疏忽万万不该,“现在他幸好只是逃票,如果是一个犯罪分子,是不是这个影响就太大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渎职责任。”
航空公司可向逃票责任人和机场要求赔偿
此外,针对于乘客如何追责和要求赔偿的问题,张起淮表示,虽然该事件应由机场承担主要责任,但依照惯例,乘客购买了航空公司的机票,就可以按照航班延误的标准先向航空公司进行索赔。由于航空公司是付费向机场购买服务的,故航空公司在向乘客作出赔偿后,可向违法违规逃票的责任人和机场方面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记者 吴阳 实习记者 范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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