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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开通网上处理违章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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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05 07:27:05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5月4日起,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网上绑定业务正式开通,车辆驾驶人可在网上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应如实绑定、如实处理,避免因盲目“代绑”,为后续处理带来不便。

  释疑1

  最多可绑定几辆非本人车?

  同时绑定不超3辆,累计绑定所有人不超5人

  交管部门表示,目前,在线可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车辆需为个人名下机动车,且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业务,有历史绑定车辆数量的限制:一是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二是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三是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用户不超过3人。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项和第三项属于旧有规则,即“一张驾照不能给三辆以上车辆销分”“同一辆车不能使用超过三张驾照销分”,第二项则与此前规定有所不同,市民如果现在绑定了三辆车,过段时间后将其中几辆解除绑定,然后再绑定其他车辆,虽然这种操作是许可的,但累计绑定的机动车所有人总共不能超过5人。

  释疑2

  哪些违法记录可在线处理?

  单一违法罚金不超过200元,累计记分不满12分

  绑定后即可自助处理被绑定车辆无记分、发生在绑定日期后有记分,并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

  但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允许驾驶人自助处理,需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一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二是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三是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四是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五是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六是其他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释疑3

  在线绑定需注意哪些事项?

  被绑定车辆车主须为“交管12123”平台已注册用户

  记者体验后发现,登录“交管12123”APP后,按照相关提示进入绑定界面,填写车辆信息,就可以完成绑定流程。但需要注意的是,被绑定车辆的车主必须为“交管12123”平台的已注册用户。

  同时,“与车主关系”是绑定中的一个必填选项。交管部门表示,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规范驾驶人的交通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

  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业务也有历史次数限制,应本着如实绑定、如实处理的原则,避免盲目代替他人绑定,造成后续处理的麻烦。而在提交绑定申请后,交管部门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结果在等待一定时间后,将以短信形式进行告知。此外,绑定时所提交的证件信息照片禁止翻拍修图。

  ■ 贴士

  线下绑定非本人车需提交6项材料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不熟悉手机操作,不便进行网上自助绑定,也可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本市交管局各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现场办理绑定业务。

  但线下办理该项业务需要提交车主委托书、双方身份证等6项材料。此外,申请办理绑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业务,还需要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包括:

  一是委托书(车主委托绑定授权);二是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个人)的身份证件;三是被绑定机动车的行驶证;四是驾驶人的身份证件;五是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六是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裴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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