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陈俊松)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决定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作出修改。
银保监会表示,此举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银行业竞争力提升,增强外资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今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双向开放的步伐频频提速,监管层接连发布多个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政策举措,涉及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诸多领域,释放出金融业加速开放的强烈信号。
大幅放宽外资银行准入
10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就修改《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在华经营的相关限制。此次对《实施细则》的修改与《条例》变化相适应。
从《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稿修改的内容看,共有18项,多角度聚焦松绑准入和简化监管。比如在意见稿明确,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托管、存管、保管等业务时,适用报告制。而承销政府债券,还包括承销外国政府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债券。
意见稿还调整了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明确外国银行向中国境内分行拨付的营运资金合并计算。增设分行时,如合并计算的营运资金满足最低限额及监管指标要求,该外国银行可以授权中国境内分行按法规规定向增设分行拨付营运资金。
此外,对外资行多向监管考核要求予以放松。具体来说,在对合格资产的比例和范围要求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外国银行分行应按不低于公众负债额的3%持有合格资产。
《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稿也对外资银行的业务作了更细化规范。《条例》增加了“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
《实施细则》则明确,出现上述情况,该外国银行分行只能从事批发业务,也就是对除个人以外客户的业务。
加速落地金融开放政策
今年以来,金融业新一轮的对外开放大潮不断推进,吸引世界目光。
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期间,提出了10余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涉及市场准入、股比限制、业务范围等多个方面。
半年多来,措施纷纷落地。《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先后推出,前者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达51%,后者取消了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并决定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保险业进一步开放的举措之中则包含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在机构设置方面,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
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今年10月曾表示,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包括取消和放宽外资持股比例,放宽外资机构和业务准入条件,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等15条措施,目前都陆续落地。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在谈到自贸区的金融政策时表示,下一步,将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积极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逐步缩短金融领域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宽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自由流动。
外资公司不断加码中国市场
金融开放的政策已取得明显成效,外资金融机构看好中国市场,并不断加码,外资公司业务密集取得新进展。仅以11月为例:
9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已会同银保监会审查通过“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连通公司将成为我国除银联外的第二家银行卡清算机构,也是首家外资清算机构;
12日,摩根大通(中国)设立外商投资券商的申请获得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
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批复,批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这是首家获批筹建的外资保险控股公司;
27日,中国最大外资财险公司的股权交易细节敲定,法国AXA安盛集团将全资控股安盛天平。这将是外资第一次实现对中国排名前20的财险公司实现百分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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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今年以来,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筹建重庆分行、大韩再保险公司筹建分公司等10项市场准入申请获批。同时,香港集友银行有限公司筹建深圳分行也获批。
可以预见的是,在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趋势之下,外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步伐会不断加快,实现内外资公平竞争和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方位的开放意味着更公平的竞争、更开放的市场、更高的效率、更丰富的产品和服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也意味着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认为,中国金融业扩大开放的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在具体准入条件上有望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通过尽可能减少负面清单目录继续放宽准入。下一步,继续放开外资金融机构展业范围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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