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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税制激活中国经济新动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解码“中国版”营改增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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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6 19:28:00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题:良性税制激活中国经济新动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解码“中国版”营改增

  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

  官方数据显示,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一年间累计为企业减税6993亿元,98.7%的试点纳税人实现税负降低或持平,兑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

  从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试点,迄今已走过5年多改革历程的营改增有何减税“密码”?绽放出怎样的多重效果?增值税缘何被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称为“良性税种”?……新华社记者采访了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深度透视“中国版”营改增。

  “一大突出成效就是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史耀斌说,财税部门从设计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总体方案之初就把实现这一目标作为出发点,从税率结构设置到政策执行的全过程都围绕这一目标推进,并与社会各界密切沟通,加强企业培训,不断完善税制,为改革顺利推进赢得社会各界更多理解和认同。

  统计显示,全面试点一年间,营改增实现近7000亿元减税。分行业看,新增试点的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累计减税2419亿元;前期试点的“3+7”行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累计减税2162亿元;原增值税行业,主要是制造业累计减税2412亿元。

  “营改增一大突出成效就是减轻了企业的税负。”史耀斌说,试点启动五年多来,企业的税负每年都在不断地减轻,特别是去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已兑现了税负总体上只减不增承诺。

  良性税种赢得1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认可

  将所有营业税行业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营改增终结了我国1994年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体制。在史耀斌看来,营改增除了为企业直接减税,还完善了我国税制。

  “过去在营业税状态下,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制造业征收增值税,彼此之间没有互相抵扣的制度安排,存在着抵扣不足和重复征税。”史耀斌说,营改增统一了货物服务税制,进一步简化了税制和征管,降低了征纳成本,为我国营造了更加简洁公平的税制环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更加自主地选择经营模式,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这一改革也使得增值税消除重复征税、中性特征明显等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生产要素配置效率。史耀斌说,国际上把增值税称为“良性税种”,目前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足以说明这一税种的生命力,其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是世界上公认的,也有助于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

  此外,营改增作为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于纳税人来说需要一个接受和熟悉的过程。

  史耀斌说,营业税在我国有着极长的历史,且原营业税行业点多面广,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各有特点情况复杂,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营改增改革不能一蹴而就。

  他指出,正是基于上述考虑,营改增试点采取了渐进式分步实施的方式,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最终于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营业税的全面替代。

  促进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

  良性税种,正给中国带来更多新气象。

  史耀斌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使增值税的抵扣机制延伸到服务业,贯通了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有效降低了分工细化过程中的税收成本,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了经济发展新动能。

  “营改增促进了专业化分工、拉长了产业链,催生了大量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使得企业不再继续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史耀斌说。

  同时,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不动产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也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升级改造的积极性,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此外,营改增后,大量服务业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由营业税下依5%税率和含税价计算应纳营业税额,改为按3%征收率和不含税价计算应纳增值税额,这无疑拓展了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带动了创业创新。

  史耀斌说,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普遍下降,更为宽松的税制环境催生了大量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提高了新办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从全国统计数据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年来,仅新增试点的四大行业新办企业户数就累计增加153万户,每个月平均有13万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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