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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重要文件 科创板规则进一步明晰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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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04 14:26:50

  新华社上海3月4日电(记者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3日晚间正式发布,科创板配套规则进一步明晰。

  问答共涉及16个市场较为关注的问题,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发行标准选择、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财务指标中“研发投入”的认定、科创板定位的把握等。

  问答称,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一项适当的上市标准。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

  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存在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情形的,要求发行人结合行业特点分析并披露该等情形的成因,说明是偶发性因素或经常性因素导致,并充分披露该等情形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尚未盈利的发行人应当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分析并披露上市后的变动趋势。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因素,未盈利状态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继续扩大的,应分析触发退市条件的可能性。

  此外,尚未盈利或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发行人应当披露依法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定的各项措施,还应披露本次发行前累计未弥补亏损是否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以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尚未盈利企业还应披露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特殊安排或承诺。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财务指标中“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问答明确,研发投入为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形成的总支出。研发投入通常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在对科创板定位的把握方面,问答称,发行人自我评估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所处行业及其技术发展趋势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企业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境内与境外发展水平中所处的位置;核心竞争力及其科技创新水平的具体表征,如获得的专业资质和重要奖项、核心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科研资金的投入情况、取得的研发进展及其成果等;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具体安排;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等。

  为规范和引导保荐机构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做好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企业推荐指引》同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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