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楼上"住改商"楼下"很受伤" 交叉管理令监管犯难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3-22 09:18:12

  近日,福州仓山区金闽小区二区的业主蔡女士很是郁闷,眼看着装修半年的新房终于能入住了,却发现楼上邻居把套房改成了营业场所。想到日后要头顶汗蒸室睡觉,在卫生间底下煮饭,一家人就很不是滋味。

  小区套房改建汗蒸馆

  日前记者在金闽小区二区见到了蔡女士。她告诉记者,今年年初她发现楼上开始装修,运送大量砖头、水泥上去。出于好奇,她去楼上参观了一番,这才发现楼上邻居准备把套房改成营业场所。更让她郁闷的是,楼上邻居还改变了房屋结构,把卫生间建到自家厨房上方,在次卧位置建汗蒸房。

  记者到场时,楼上并未施工,无法入户。在蔡女士提供的现场照片中可以看到,楼上邻居将原有的墙体打掉,把卫生间空间向厨房所在位置延伸,将其隔成两间小厕所,其中排污管道刚好位于蔡女士家的灶台上方。“我在楼下煮饭,楼上的人在上厕所,想着都觉得恶心。”蔡女士说。

  此外,楼上业主在次卧位置砌起了两处高约50厘米的长条形台面。“我问施工方,他们说这里要建汗蒸房。前一段外地刚出现汗蒸馆爆炸事件,我们在楼下住着怎么能安心?”蔡女士曾多次和楼上邻居协商,希望能恢复原样,但是对方不予理会,仍旧继续施工。

  “住改商”多部门交叉管理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小区物业处。物业李主任表示,他们在接到业主投诉后,也多次上门协商,张贴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断水断电处理。对方起初表示将把汗蒸房改换为理疗室,后来便以“没空”为由拒绝出面进行协商。“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只能打报告给相关职能部门,由他们来处理。”蔡主任说。

  记者了解到,“住改商”涉及到房管、城管、工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不同,监管存难度。仓山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主要负责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小区物业作为服务企业,只能配合业主取证和协调,同时书面报告给相关部门。

  金山街道城管中队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的执法范围包括查处小区内的违法搭建、毁绿占绿等。至于室内墙体结构改变,则需房管部门鉴定。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联合区规划中队到现场查看,核实该户是否拆除了承重墙,影响房屋质量。

  福建夏玄律师事务所赖荣洋律师表示,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他建议业主,如果因楼上邻居“住改商”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便或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向业委会提出,由业委会出面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记者 陈若凡)

大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