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追讨18年赡养费九旬老妪告古稀儿子
新快记者李红云通讯员钟春连
听完儿子千字答辩状后陈老太同意赡养费一笔勾销不再追究
95岁打官司,告的会是谁呢?中山陈老太告的是已经70岁的儿子。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家住中山市小榄镇的陈老太一年前入住颐养院,因退休费不够支付养老费用,遂将70多岁的大儿子诉至法院追索18年来的赡养费。不过,当接受调解听完法官读儿子的千字答辩状后她感慨万分,当即同意将18年来的赡养费一笔勾销,不再追究。
母亲说
18年长子只给3个月生活费
因年事已高,陈老太行动多有不便。据其介绍,她与丈夫育有三个儿子,丈夫在小儿子出生后几个月就因病去世,其辛勤地将三个儿子养育成人且在其76岁高龄时与三个儿子商量将原有的三块土地分给三个儿子,每人各一块,并约定由三个儿子每月向其支付200元的生活费并共同承担其医药费。但大儿子大强支付3个月的生活费后就无支付,陈老太多次向其索取生活费均未果。
陈老太说,自己患有高血压等老人病,需要长期吃药,18年来曾无数次入院治疗,大强偶尔分担过一两次的医疗费。现因其入住颐养院,退休金尚不够支付颐养院费用,遂再次要求大强支付赡养费,可大强仍不支付,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老太在诉状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大强向其支付从1996以来的赡养费,每月200元;另从2013年11月起支付其入住颐养院产生的除去其养老金后的差额费用,承担入住颐养院一次性安置费、每月的养育费、医药费、护理费总额的三分之一。
儿子说
得知母亲起诉立即表达歉意
大强称,其收到法官递交的诉状后惊讶万分,但迅即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母亲节时向老母亲打电话转达了歉意,又亲笔书写了1000多字的答辩状,让法官向其母亲转达请求庭外调解意愿。
大强在答辩状中详细提到,自己退休后每月工资仅2000多元且亦是疾病缠身,多次送往医院急救。他还称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自己仍然是母亲膝下的顽皮小孩,母子俩根本没有隔夜仇,恳求母亲包涵,退一步海阔天空。
“生命是母亲给的,若母亲不原谅儿子或需要更严厉的惩罚。”大强说。
成功调解
赡养费一笔勾销
中山市第二法院法官黄好娇说,母子连心,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自己孩子的人。当她到颐养院做陈老太工作并将其儿子大强的答辩状读给她听,陈老太听后感慨万分,当即同意将18年多的赡养费一笔勾销,不再追究。
近日,经黄法官主持调解,陈老太同意仅要求大儿子支付其入住颐养院时的一次性养老安置费17000元的三分之一,即5666元;另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期间,陈老太入住颐养院每月产生的养育费、医药费等费用为3000元,扣减陈老太每月的养老金2000元,余下每个月1000元,由大强承担三分之一,即承担2333元; 2014年7月及以后,陈老太入住颐养院每月产生的养育费、医药费、保姆费、护理费等费用扣除陈老太每月以养老金支付的2000元外,按比例分摊,由大强承担三分之一;上述费用均通过汇款方式汇入陈老太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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