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编委办、省法制办批复同意沧州市《关于组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的请示》,这标志着沧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再次提速,将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将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实行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运行服务新模式。至此,行政审批权过于分散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无须再跑多个部门、盖很多公章,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
推行组建市县行政审批局,是沧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走新路、抓落实机关作风整顿的重要举措,旨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
省批复对沧州市组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在机构限额内设立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挂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通过整合现有政府工作部门,在机构限额内设立县(市、区)行政审批局,为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要科学界定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理顺行政审批局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关系,建立审批、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目前,沧州市制定了《关于组建市县行政审批局工作的推进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组织推进实施,全力打造“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政务服务新平台,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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