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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文章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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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5 20:56:13

 原标题:我省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预计3月15日至21日,河北省整体扩散条件有利

  3月13日,河北省大气办印发通知提出,解除区域一和区域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近期风力较大,通知要求,各相关城市加强对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做好扬尘污染防治。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5日至21日,河北省整体扩散条件有利。

  据预报,3月15至16日,受多股冷空气影响,河北省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3月17日至19日,河北省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部及山前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

  3月20日至21日,河北省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优良,中南部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通知要求,相关城市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与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的空气质量会商,结合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需求,加强管控和治理措施,经研判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至少提前2天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近期风力较大,各相关城市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确保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严厉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引发的着火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记者段丽茜)

 
 
(责编:陈思危、史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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