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9家省直部门所属企业改革方式敲定
●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
●其他具备改革条件的企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
经过首批19家试点企业的先行先试、实践探索,河北省省直部门所属企业开始逐步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从省财政厅获悉,纳入改革范围的209家省直部门所属企业的改革方式已全部敲定,标志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全面启动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多年来,河北省省直部门所属企业一直由各部门分散管理,缺乏有效整合,存在监管制度不一、管理不够规范、风险点较多的隐患。去年,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牵头组织下,19家省直部门所属企业完成脱钩移交,实现集中统一监管,标志着河北省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开启破冰之旅。
为进一步推动河北省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顺利实施,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对全省省直部门所属企业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破解改革难题。“我们根据企业不同情况‘量体裁衣’,最终提出脱钩划转、部分资本划转、维持现行管理体制、退出四种改革方式。”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脱钩划转一批。对于与行使公共职能或发展公共事业无关、改革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全部脱钩划转省国资委,或由省国资委指定有关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接收。
部分资本划转一批。对于煤田、地矿、科研等领域专业性突出,与本部门或单位承担的公共事业发展职能密切相关,属于本部门或单位职能拓展和延伸的企业,可实行部分资本划转,即划转资本由省国资委指定有关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持有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集中监管,原主办单位通过持有部分股权方式保持一定影响力,实现公共事业和企业业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一批。对于政法等领域承担国家特殊任务的企业以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特殊企业,维持现行管理体制。
依法退出一批。对于停业、歇业及其他无存续必要的企业,依法开展退出工作。
“此次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理顺主办单位同所办企业间的关系,从制度上搭建主办单位与所属企业间的‘防火墙’。”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有助于将有竞争力的企业借助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送上发展快车道,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将促进低效无效运转企业的市场出清,使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得到全面优化。据介绍,条件成熟的企业将在2019年底前完成改革,其他具备改革条件的企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记者贡宪云 通讯员何菲、吕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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