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16日电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智慧检务”建设应用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智慧检务”是指检察机关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构建“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
据悉,2016年9月,高检院印发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智慧检务”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7年底,建成覆盖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涵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在内的电子检务工程“六大平台”,积极探索推广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底,建成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立检务大数据资源库,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工作都在“六大平台”运行。
自2013年8月立项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将电子检务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六大平台”建设:开发运行司法办案平台核心软件并持续升级完善;建成高检院检察办公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各地检察办公系统陆续投入使用;部署应用检务保障平台核心软件;部署试用队伍管理平台核心软件;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建成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完成初步整合。
其中,办案平台核心软件——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集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网络信息化系统,自2014年1月该系统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应用以来,通过不断开发完善,已有各类案件1030余万件在系统内运行,为强化办案监督、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工作效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600多个检察院、20多万名检察人员按照一个标准、运用一个程序、在一个平台办理案件,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解决了以往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
除此以外,该系统还能实现标准化流程覆盖全部业务,智能化数据生成提升办案效率,点对点落实办案责任,通过全程监管杜绝“暗箱操作”空间。
2015年12月,高检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电子卷宗系统。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制作电子卷宗102万件,向律师提供查阅电子卷宗10.3万件,提供光盘5万余张,有效解决了律师律师阅卷难顽疾。
据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主任赵志刚介绍,在“智慧检务”建设中,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打造高效便捷智能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例如,北京、山东、贵州等地的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把大数据充分运用到服务决策、服务办案、服务群众各环节,成效明显。上海、江苏、贵州等地建设“一站式”检务办事服务系统,实现了网上信访、举报、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公开和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法律咨询、新闻宣传、监督评议等多种业务,促进了检务公开。
其中,贵州省检察机关针对多发的盗窃、抢劫等犯罪,组织绘制“犯罪构成知识图谱”,运用大数据“实体识别技术”“案件数学建模技术”等,创新研发司法办案辅助系统,解决了“案多人少”“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据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介绍,贵州省明确2017年为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推进年”,大数据应用“三大系统”将在100个检察院全部上线,并拓展延伸建设公诉出庭数据库,组织完成贵州省统一业务系统上线以来的35万件历史案件的数据转换、数据清洗工作。
此外,为深化司法公开,强化“阳光检务”,高检院于2014年在全国检察机关上线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4548条、重要案件信息204738条、法律文书1587940份。
王松苗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实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以大数据、信息化应用为引领,加强“六大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着力推进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建设,探索建设“检务云”,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智慧检务”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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