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纪委探索建立“微权力”监督机制,构建监督全覆盖、无缝对接的监督“闭合圈”,实现了对县、乡、村三级群众办理事项各环节的有效监督。
建立两个“一三一”模式,规范监督流程。一箱三会一公示:在行政村、乡镇和部分县直职能部门设置“清风箱”,办理便民服务事项,村民可以将资料投入“清风箱”办理,也可直接联系公章专管员及时办理;召开村级会议,对村民申请报批及集体决策事项进行商议和审核,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召开乡镇党委专题会议和县直单位党组专题会议,听取“微权力”运行及监督情况汇报,部署“微权力”治理工作;公示县、乡、村对村民申请报批事项的审议情况和办理结果。一柜三台一问责:县直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乡镇和行政村设置“清风档案专柜”,对申报资料的审批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把公章使用和审批事项纳入登记台账,报批事项的会议影像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有关会议记录、纪委(纪检组)的监督回访记录等监督资料及时存入专柜;建立便民服务、电话举报和智能化监督三个平台;各级纪委对主责部门和人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再监督,重在问责。
构建立体监督体系,突出三个特点。以压实责任为目的,厘清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开列负面清单,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以构建立体监督体系为机制,党委(党组)定期听取“微权力”治理工作汇报,部署“微权力”治理工作,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副职对职责范围内“微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纪委(纪检组)进行专责监督,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通过回访、督查和受理举报,重点监督主责人员的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基层组织进行日常监督,在办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惠民事项时,召开村“两委”会商议,进行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对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决议事项予以公示,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以完善村民代表库为支撑,各行政村建立村民代表库,先建库再议事,排除农村宗族势力的干扰,有效避免议事不公现象。
将“微权力”置于规范的监督机制中,从根源上清除随意用权现象,补齐监督不力短板,有效遏制了基层腐败增量,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信心,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商丘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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