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11月12日电 (石国庆)11月12日,河南省禹州市教体局就“女孩眼睛被塞纸”事件发布调查处理结果:对禹州市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
处理意见
禹州市教体局表示,针对此次事件,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全市校园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意外事故危险性的防范和认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同时,对磨街镇教育总支书记进行约谈,责令该校校长和该班班主任写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要求涉事学校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涉事同学的心理疏导,避免出现二次伤害,确保健康成长。
禹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及老师对受害者家长赔礼道歉,肇事学生家长对受害方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受害方家长的谅解,学校对涉事家长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涉事家长加大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力度。鉴于涉事学生比较年幼,以批评教育为主。
治疗过程
事件发生后,磨街乡教育党总支及磨街大涧学校立即全力以赴给小花进行治疗,并及时与涉事学生家长联系。班主任李老师陪同学生及学生家长,先后去禹州市光明医院、人民医院做了眼部彩超检查,结果为“双眼玻璃体内未见明显异常回声”,其中治疗费用由小刚家长承担,并赔偿了误工费用。
9月30日—10月10日,家长发现小花眼睛仍有纸屑出来,10月11日—10月14日,小花家长又领其到禹州市医院作进一步检查,10月15日在禹州市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在禹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学校先后安排两名老师全程陪护,磨街乡教育总支及学校垫付了治疗费用。10月24日,小花在住院期间偶尔出现眼部不适现象,家长要求去北京检查治疗。
10月25日,学校安排一名老师陪同小花家长带孩子到北京同仁医院,先后有医生、专家、特需专家检查,得出结论:眼睛里已经没有纸片和症状,可以回家。在北京治疗期间所有费用由学校垫付。
11月12日,在确定小花同学眼睛没有异常情况的基础上,经几方协商一致,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签订了赔偿协议。
事件原委
小花,女,磨街乡大涧学校小学二年级学生。9月28日中午午饭后,课外活动期间,在与同学们戏耍玩闹时,本班学生小强(化名)和小冬(化名)按住小花同学胳膊,本班学生小刚(化名)向其眼睛里塞纸片,对小花同学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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