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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公园变垃圾场12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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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01 19:05:21

  新华社南京6月1日电(记者陆华东 秦华江)原本郁郁葱葱的市民公园,却被人堆放了大量生活垃圾,而且堆放垃圾的竟然是本应保障城市整洁有序的职能部门。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发布通报,决定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通报显示,经查,2017年9月中旬,负责连云港市赣榆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因实施技改,对赣榆区生活垃圾实行减量焚烧。自2018年1月起,赣榆区宋庄镇、赣榆经济开发区陆续将辖区内产生的约1万吨生活垃圾倾倒至华府御花园小区南侧游园,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期间,赣榆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问题未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经研究,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问责12名相关责任人。责成中共赣榆区委副书记、区长唐光普做出书面检查,并进行提醒谈话;给予赣榆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超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赣榆区政协副主席兼赣榆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希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宋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彬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连云港和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吴新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连云港赣榆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徐勇免职处理。

  给予赣榆区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维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承玉记过处分;给予区环卫所党支部书记兼所长丁利通记过处分。对赣榆区住建局(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安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原赣榆区规划局副局长尚衍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规划局村镇规划科负责人熊传林记过处分。

  连云港市纪委、市监委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专项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排查、严查问题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以严肃问责倒逼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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