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中共南京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决定:张敬华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和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兼任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张敬华,男,1962年7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9月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5年8月国家计委综合司干部(其间: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滦县支队队员);1987年10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员、副科长;1993年4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长;1994年3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1996年10月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2000年12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人;2001年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2003年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年1月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2006年1月省政府副秘书长;2008年3月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2009年7月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0年1月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4月镇江市委书记;2012年6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3月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16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16年5月起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三届省委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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