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陈聪)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于近日印发《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通过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的提高,促进医防融合,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在传染病防控管理方面,文件明确了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呼吸道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等多个三级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比如在呼吸道传染病实验室检测方面,文件要求县区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呼吸道传染病实验室检测结果的信息管理,包括具备呼吸道相关病原检测结果、标本序列测定结果、标本序列比对信息、标本分离获得病毒株信息等15项数据采集功能。
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说,文件明确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公共卫生机构等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业务,业务范围覆盖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主要业务服务和管理要求,包括管理服务业务、信息技术业务等2个部分,其中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125项、三级指标421项,全面规范了我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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