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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答记者问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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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3 10:14:33

近日,文化部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项目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国家艺术基金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采访。

问:制定发布《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制定《规划》是落实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艺术发展目标和任务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文艺创作生产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好国家艺术基金的作用,对于加强艺术创作生产、实现相关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结合新形势,认真研究制定了《国家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实施资助的原则、目标、计划和重点,具有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细化和补充,将对文艺创作生产、文化发展改革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制定《规划》是发挥国家艺术基金宏观调控作用,服务广大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的具体措施。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承担着对文艺工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的责任和使命。艺术基金成立三年来,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艺术事业发展、服务文艺工作者的理念思路,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共有包括国有和民营、机构和个人在内的1.4万个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参与了艺术基金项目申报,立项资助项目2087项,资助资金18.8亿元,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艺术创造活力。围绕“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以五年为期制定艺术基金的第一个资助规划,明确未来的资助方向和计划要求,有利于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谋划项目、设计工作、安排创作,有利于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实施质量,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制定《规划》是推动艺术基金健康有序发展的具体措施,标志着艺术基金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是文化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文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是探索艺术领域基金制管理和项目化运作,创新国家财政投入方式的新机制、新举措。艺术基金成立三年来,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创建了工作模式,积累了工作经验,打开了工作局面。通过制定资助规划,全面总结艺术基金成立以来的各项工作,深化对艺术基金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厘清艺术基金与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明确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和发展方向,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类艺术单位、机构制定相应申报规划,可持续地用好艺术基金具有指导作用。

问:艺术基金“十三五”资助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中国精神为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生产,关注现实,反映当下,体现时代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精品力作,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军人物和高素质艺术人才,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艺术事业发展成果。

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资助工作要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更多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二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三是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推动艺术创作从“高原”向“高峰”迈进;四是坚持出精品与出人才相结合,引导文艺工作者成为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拥护者、践行者,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行者、先倡者;五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建立科学、稳定、严密的工作流程,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问:“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的资助对象、资助重点有哪些,资助规模有多大,是怎样确定的?

答:艺术基金成立三年来,在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建立了基本覆盖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的资助体系,“十三五”时期要走一条内涵和外延发展并重的道路。

在资助对象方面,《规划》继续针对完善舞台艺术创作、美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这五类资助项目,坚持全面发展和突出重点相协调,着眼全面推进各艺术门类的发展,注重统筹艺术创作生产的各环节。同时,面对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悄然改变文艺形态,催生出一大批新的文艺类型的局面,艺术基金将围绕艺术科技、艺术设计、网络文艺、数字新媒体艺术等领域加强研究,逐步探索开展相关项目资助。

《规划》明确了艺术基金“十三五”时期的资助重点。一是重点资助中国梦主题创作;二是重点资助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三是重点资助爱国主义主旋律创作;四是重点资助现实题材创作;五是重点资助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作;六是重点资助对外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和价值理念创作;七是重点资助重大纪念活动创作。

在资助规模方面,“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对艺术基金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规划》中明确“中央财政对艺术基金的投入为25亿元”,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增长了25%。《规划》提出的“立项资助项目总数控制在4000项左右,每年资助800项左右”,也是一个基础水平。“十三五”时期,对资助项目进行总量控制,就是要使艺术基金的资助更符合我国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找准质量和数量的平衡点,保证财政资金投入效益的最大化。

问: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十三五”时期国家艺术基金计划资助项目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保证资助项目质量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十三五”期间,艺术基金将坚持“突出导向、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强管理”的工作思路,推动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出精品、出人才,由“高原”迈向“高峰”。在不断提高资助项目质量方面,将从规范立项评审、加强实施管理和做好成果运用三个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取得切实成果。

在立项评审环节,要从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审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严密监督机制入手,充分发扬艺术民主,不断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水平。在项目实施环节,切实做到“严进严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坚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保证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质量不“缩水”,标准不降低,内容更丰富、更扎实。同时,做好资助项目成果运用工作,推出重点,打造亮点。艺术基金在“十三五”时期,将积极开展成果运用与推广,组织优秀艺术作品巡展巡演,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项目的社会效益。

 

问:《规划》发布以后,受到了艺术界的广泛关注,艺术基金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以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答:《规划》强调要加强文化部、财政部对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艺术基金工作原则,尊重艺术规律和基金制管理规律,坚持质量第一,树立制度为本、制度先行,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运行的理念,不断完善促进艺术基金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在具体保障措施方面,《规划》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八个完善”。一是完善地方工作体系;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完善信息支撑体系;五是完善监督体系;六是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七是完善交流合作机制;八是完善日常工作体系。这“八个完善”将为艺术基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证 “阳光运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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