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布《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
鼓励实体零售店转型 放宽户外营销限制
支持沈阳设免税店 中街太原街将建智慧商圈
3月11日,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全省零售业销售额达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创新发展一批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社区连锁便利店网点达到4800个。辽宁将鼓励沈阳、大连两市的大型商业设施向其他城市转移,引导中小百货店向精品型、自主经营百货转型发展;支持沈阳、大连等地区设立免税商店。
鼓励大型商业向小城市转移
《意见》要求,鼓励沈阳、大连等商业设施相对富余城市的大型商业设施和企业向其他城市转移。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等业态有序退出大中城市核心商圈,积极稳妥地向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
《意见》要求,引导一批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点,建设一批功能完善、标准化程度高的社区连锁便利店、连锁超市和生鲜菜店,便利社区居民生活消费。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采取直营、合资合作等形式拓展社区经营网点。
引导快递企业、电商平台、城乡共同配送中心、公共事业缴费单位等与社区连锁商业网点开展合作,探索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消费。
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扩大网上销售
《意见》要求,重点支持沈阳、大连等地区提高商品丰富度和品牌集聚度,着力集聚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业街、商圈和品牌活动。支持大型零售企业设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专区专柜。
《意见》要求,提高自主经营比重。鼓励零售企业发展买手制,开展自采自营、独家代理等模式,增强零售企业对商品购销渠道和品牌价格的控制力。
引导社区超市服务平台等采购分销平台整合中小实体零售企业资源,带动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扩大网上销售。
支持沈阳抓好进口商品平台建设
《意见》要求,鼓励引导零售企业利用我省基于超算、云计算的共性技术创新等平台,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在购物中心、百货店引进艺术展馆、主题咖啡、VR体验等业态。
推进沈阳中街、太原街,大连青泥洼桥、西安路等智慧商圈建设,支持实体店信息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布设室内导航、智能查询等系统,引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开展线上展示、微信营销等活动。
《意见》要求,通过“网上商城+微商城+APP”等方式,打破实体零售固有的营业时间、店面位置、货架空间等限制,实现全天候营业、无障碍购物。通过线上线下共享商品库存、物流配送等资源信息,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等业务,探索开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支持沈阳、大连等地区设立免税商店,抓好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建设。
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审批程序
《意见》要求,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意见》要求,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促进大型物流中心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探索通过制作统一标识等方式,为配送车辆提供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简化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手续,基本实现网上年审。
《意见》要求,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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