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东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季缃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季缃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低价购买住房,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巨额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季缃绮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贪欲膨胀,中饱私囊,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季缃绮开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季缃绮简历
季缃绮,男,汉族,1960年10月生,山东费县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经济师。1980年7月青岛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毕业,1985年7月山东财贸职工业余专科学校贸易经济专业毕业,1999年12月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2005年1月南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5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0年12月获得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曾任省五交化公司办事员、经营部副经理、经理,省五交化公司副总经理;省商业厅行政处副处长;省商业综合公司总经理;省商业大厦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总经理;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总经理;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商业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3年1月任山东省副省长,2013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简历摘自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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