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高蕾)记者从司法部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23日发布,这是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第一份专门性文件。《意见》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国目前已拥有近45万名律师,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公益法律服务的中坚力量。但同时,当前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中还存在实效性不强、规范化程度不高、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意见》的出台,将对促进我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产生积极影响。
为进一步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意见》提出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实效、明确服务要求、提升服务能力、注重示范引领、开展考核评价六方面措施。
《意见》鼓励律师服务特殊群体,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普法宣传,调解矛盾纠纷,协助党政机关做好信访接待等工作。《意见》要求,要重点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创新服务形式,积极发展“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并规定将公益法律服务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律师评先评优挂钩。
《意见》还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激励措施、大力表彰宣传四个方面规定了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保障措施。具体包括: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争取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彩票公益金、慈善捐赠等形式拓宽经费来源;明确各地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协会负责人,选派律师参加国内外交流培训等活动时,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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