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6月23日电(记者李铮 丁非白)为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一批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据通报,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副镇长孙志国、长甸镇桦树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军等人在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脱贫问题。2018年10月,桦树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军召开村“两委”会议,在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某家危房改造因故尚未动工的情况下,以年底前可完工为由,提前将李某确定为年度脱贫户,并出具虚假材料。该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孙志国、扶贫办副主任丁学忠明知李某家新房刚动工、仍住在危房中,就将其作为脱贫户上报。此后,孙志国、丁学忠明知冬季建房存在质量隐患,仍多次督促加快施工进度,致使李某新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入住,造成不良影响。孙志国、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丁学忠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其他几起案件包括,阜新市彰武县水利局局长冯德利等人在饮水安全工作中不严不细、履职不力问题;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初级中学时任校长肖翠华、校长郭祥志等人失察失职、违规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午餐费问题;葫芦岛兴城市白塔乡党委书记王海滨不尽责不作为、违规均发产业扶贫资金问题。
辽宁省纪委监委表示,扶贫领域不尽责、乱作为、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脱贫攻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侵占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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