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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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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18:11:52

  新华社济南5月19日电(记者杨文)历时近5年,67岁的农民工董可庆终于讨回了工资。“10625元。”他仔细点了一遍现金,确认无误后,在收据上签字。当天,在检察机关、律师、建筑公司代表的见证下,共有6名农民工拿到了近5万元工资。

  这是近日发生在山东省博兴县一家律师事务所内的场景。这些农民工曾在同一建筑工地打工,但都被拖欠了工资。2020年3月,当地法院判决,被告支付4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58万余元,另外被拖欠的工资也将陆续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是在检察机关介入下胜诉的。当农民工利益受到侵犯但诉讼能力欠缺时,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让讨薪更有底气。

  2014年4月,董可庆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打工。三个月后结算工钱时,他和同村的几位农民工被拖欠了10625元。“我有3000多元没拿到,年底只打了一张欠条。”董可庆说。

  拖欠的工资成了董可庆的一件心事。这几年他和工友找过工地,也去过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董可庆找到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2019年12月,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金友代理了董可庆的案件。他发现,有几十名农民工来咨询工资问题,起诉的也是同一家建筑公司。

  这些农民工劳务时间或长或短,欠条日期从2014年到2017年都有。如果无证据证实曾经主张过权利,那么大部分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会驳回诉讼请求。”马金友说,证据不足会导致法院判决农民工败诉。

  因缺乏关键证据,马金友代理农民工向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农民工这几年曾多次催要工钱。“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限就从最后一次催要工钱时间算起,也就不存在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高洁告诉记者。

  关键证据证实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为马金友和农民工们吃下了“定心丸”。2020年1月8日,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44名农民工以某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之诉。3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44名农民工58万余元。

  判决生效以后,检察机关通过协调、沟通,用人单位开始履行判决,并分批为农民工支付工资。

  在博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孔博看来,检察机关的介入,让农民工今后依法维权的腰杆更硬了。“检察机关提供证据支持,为农民工胜诉发挥了关键作用。”孔博说。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为农民工开辟了又一维权渠道。在得知董可庆起诉胜诉后,先后有25名农民工到博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依法为困难群体“撑腰”,彰显司法公平正义。2019年,山东省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9起,支持600余名农民工起诉维权讨薪1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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