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1月17日电(记者王金金)青海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青海省内29个部门日前联合签署《青海省对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青海省盐行业生产经营严重失信展开联合惩戒。据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项联合惩戒措施将于2月下旬正式实施。
据悉,本次联合惩戒对象依据青海省经济信息化委公布的青海省辖区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盐和非食用盐产品生产经营者,对于有包括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违反市场竞争准则和诚信信用原则行为的生产经营者,根据其失信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对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本次对盐行业失信生产经营者还开展了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在申请政府性资金支持、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分配食糖进口关税配额以及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均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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