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格尔木市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的运行机制,科学设置指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标准,为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针对性和激励性奠定了基础。
“一个程序”,拉高标杆,稳中求进定指标。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考核指标,是目标责任考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制定指标任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四级联审”的程序,对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党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精神文明、意识形态、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安全生产以及平安维稳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经层层审查筛选,上下反复协调,多次修改完善,指标设定既确保了完成市人代会底线目标任务,又体现了“跳起来摘桃子”的进取精神。对报送指标任务没有新突破,缺乏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的部门(单位),责成其重新制定指标。年度考核指标最终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联合发文执行。
“一个系统”,实时跟踪,动态监管抓落实。依托互联网平台,探索建立了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管理考核系统。通过清单式交办、动态式监管、网络化考核三个核心,对重点工作实行“日办理、周通报、月排名、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动态预警、日常监督”八个环节跟踪问效,着重解决工作滞后、职责不清、信息不畅、工作流程不规范、督查问责不及时。系统具备自动考核算分和排名功能,排除了人为干扰因素,通过任务分解交办,计划填报,进展汇报,审核评分,督察督办、社会评价、分类汇总,通报公示,结果运用及工作交流等,实现过程监控、预警提示、督查督办、统计分析、信息查询和辅助决策,实现各项工作由“静态考评向动态管控”、“被动问效向主动作为”、“结果考核向过程管理”的转变。
“一个办法”,强化责任,公平公正严奖惩。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格尔木市目标责任清单式动态考核办法》,从指导思想、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五个方面,对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细化。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酌情授予“年度优秀公务员”或“年度工作优秀领导者”荣誉称号;对年度考核列本组第一名或连续两年为优秀的部门、单位,从班子成员或中层干部中推荐1-2名优秀干部,作为市委、市政府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居末位或一般等次(的部门、单位,根据情况,分别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市委督查五人小组列入重点督查内容,试试跟踪问效。对整改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酌情进行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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