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高敬、张建)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日公布对吉林省的督察通报。督察指出,吉林省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但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一些领域和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督察组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长春、吉林等市部分县(市、区)编制“十四五”规划时降低标准,放松绿色生态类指标要求。通化市辉南县明知龙堡森林度假村项目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且侵占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仍建立包保机制强力推动。
督察组称,松辽流域治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管网建设改造严重滞后,“十三五”时期,9个市州有7个未完成新建污水管网任务,吉林、辽源、白山3市仅完成10%左右,合流制管网改造任务也推进滞后。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长春市南部、西部、北郊污水处理厂和白山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临时应急处理设施效率较低。全省有4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
督察发现,吉林省生态保护问题仍较为突出。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孤山保护区核心区内大量游客和车辆穿行,保护对象碱性橄榄玄武岩柱状节理遭到破坏。白山市长白旅游有限公司长期在鸭绿江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开展旅游活动。
督察还发现,吉林省黑土地保护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表土剥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黑土地遭到压覆、破坏。2018年至2020年吉林省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应剥未剥面积达1272公顷。
吉林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1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704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其中责令整改899家;立案处罚240家,罚款722万元;立案侦查41件,拘留17人,约谈22人,问责144人。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吉林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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