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记者 罗争光)记者25日从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针对自然灾害的中央财政补助已执行新标准,较之前大幅提高。民政部将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对资金使用出现的问题将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今年5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结合救灾工作实际和近年来物价增长等因素,中央财政对台风和其他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补助实行统一标准,并大幅提高补助水平,同时大幅提高因重特大自然灾害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的中央补助标准。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介绍说,目前新的标准已经执行,“提升幅度较大,基本上都是翻倍。新疆塔县地震、南方洪涝灾害、吉林洪灾等,都按照新的补助标准测算补助地方。”
他提醒,中央对地方救灾工作进行资金补助,并不是直接补助给受灾群众,这个资金补助由受灾地区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受灾群众生活保障。2017年以来,民政部已商财政部共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1.93亿元。
庞陈敏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对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要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使用好各级政府使用的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特别是社会捐赠资金,一定要用到防灾减灾救灾上去,用到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上去;要强化精准救助,所有的救灾资金要精准到户、精准到人;要强化灾情统计,及时准确统计核查和上报灾情,摸清受灾群众的底数和需求,建立工作台账。
“要配合省级监察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标准,也欢迎专业审计和监察机构以及社会来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庞陈敏说,“也要加强灾情的核查,对虚报、瞒报灾情要按规定问责。对在救灾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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