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日前,经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
《意见》要求:一要坚持预防为主。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要佩戴口罩。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工作生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二要落实“四早”措施。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最小单元,果断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三要突出重点环节。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分类有序开放公共场所,加强社区防控,继续做好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四要强化支撑保障。加快检测试剂和设备研发,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对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发挥大数据作用,推动各地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
《意见》强调,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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