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7次主任会议上获悉,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提出代表建议767件,其中9件被列为重点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
据介绍,这9件代表建议分别为:楚雄州代表团徐东等37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把楚雄州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建议》、昆明市代表团李琪等12名代表提出的《请省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工作的建议》、昆明市代表团刘然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保护云南百年老字号的建议》、昆明市代表团沈长虹代表提出的《促进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曲靖市代表团何宏祥代表提出的《关于保持中小实体企业基本稳定的建议》、大理州代表团王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相关项目的建议》、楚雄州代表团徐宁代表提出的《关于稳定云南省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议》、玉溪市代表团李朝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抚仙湖全域旅游综合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的建议》、保山市代表团杨启发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其中,《关于优化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保护云南百年老字号的建议》《促进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关于保持中小实体企业基本稳定的建议》3件建议内容相近,拟作为《优化投资环境,保持中小实体企业基本稳定,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1项建议进行办理。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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