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刘慧、潘清)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信息显示,该中心首次协助“基民”诉讼私募基金的案件近日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据了解,2017年10月18日,投服中心与聘请的公益律师一同协助投资者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猛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猛犸资产返还业已提取的业绩报酬261818.18元。
本案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猛犸资产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基金合同中对“开放日”进行模糊化约定,不合理计提业绩报酬。2015年3月,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猛犸资产、基金托管人兴业证券签订《猛犸金色收获1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
2015年6月,猛犸资产以扣减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方式提取业绩报酬,扣减产品份额193939.39份,对应当日市值261818.18元。猛犸资产将仅能办理申购、不能办理赎回的日期曲解为“开放日”,进而在业绩报酬结算日(开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对尚在封闭期内的基金不合理提取业绩报酬,扣减投资者所持有的产品份额,侵害投资者利益。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支持投资者对猛犸资产提起诉讼,既能遏制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随意提取业绩报酬,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乱象,也能鼓励其他受损“基民”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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