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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楼市涨幅回落 警惕局部区域热点“异动”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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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4 21:40:50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题:11月份楼市涨幅回落 警惕局部区域热点“异动”

  新华社记者王优玲、郑钧天

  国家统计局14日发布数据显示,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涨幅总体平稳,略有回落。专家表示,8月份以来,一二三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涨幅呈现持续收窄态势。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的趋势下,要警惕部分热点地区出现的市场“异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11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下降0.1%,上海和深圳持平,广州上涨0.9%。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与上月相同。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5%、0.3%、0.8%和0.6%。

  “11月份,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说。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

  8月份以来,各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涨幅持续收窄或持平。记者对数据进行梳理后发现,一二三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分别从8月份的0.6%、0.6%和1%下降到11月份的0.2%、0.1%和0.1%;二手住宅价格涨幅从8月份的1.0%、0.4%和0.6%下降到0.5%、0.1%和0.2%。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房价涨幅的降温态势与全年房地产市场大环境有关。进入四季度,房企为加快冲刺全年销售目标,有意识地降价促销;西安、宁波等城市密集发布收紧调控政策,各地在积极夯实城市主体责任,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总体平稳发展。

  从房价环比上涨城市数量变化来看,1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有36个,比上个月少9个;下跌的城市有28个,比上个月多9个;6个城市房价环比持平,与上个月相同。其中,环比最高增幅为济宁的1.2%;最大降幅为太原、南昌和南充的-0.4%。

  “从惯例来看,经过9月和10月两个月的集中成交后,11月楼市会进入‘喘息’调整期,楼市降温属于正常现象。此外,不少城市在四季度出台收紧楼市调控措施,对房价上涨预期产生抑制。因此,11月房价涨幅开始收窄。”中原地产高级分析师卢文曦表示。

  下半年以来,随着各种调控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市场过热城市的房价上涨冲动被抑制。根据中原地产测算,截至11月份,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有30多个城市收紧调控政策,如杭州、东莞、宁波、郑州、深圳、南京、长春和海口等热点城市纷纷出台政策为楼市降温。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今年房地产市场分化较为明显,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部分热点城市房价面临上涨压力,出现“价格倒挂”“众筹打新”“万人抢房”等炒作现象;而有的城市产业支撑不足、人口净流出,房地产市场面临下行压力。对此,各地需要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对于影响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异动”和风险要随时保持警惕,发现问题快速出手,防止局部问题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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