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8日电(杨晓波) 8日晚间,记者从银监会获悉,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银监会于2017年11月21日向广发银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查处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
据了解,2016年12月20日,广东惠州侨兴集团下属的2家公司在“招财宝”平台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该私募债由浙商财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但该公司称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其出具了兜底保函。之后10多家金融机构拿着兜底保函等协议,先后向广发银行询问并主张债权。由此暴露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私刻公章、违规担保案件,涉案金额约120亿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约100亿元,主要用于掩盖该行的巨额不良资产和经营损失。
据悉,案发后,银监会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成立风险处置部际协调小组,多次召开部际联席会议,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摸清底数、处置风险、完善规制、堵塞漏洞,督促相关机构妥善解决个人投资者兑付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银监会称,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牵涉机构众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为近几年罕见。案发时该行公司治理薄弱,存在着多方面问题。
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对分支机构既存在多头管理,又存在管理真空。特别是印章、合同、授权文件、营业场所、办公场所等方面管理混乱,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是对于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设定红线的同业、理财等方面的监管禁令,涉案机构置若罔闻,违规“兜底”,承诺保本保收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扰乱同业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生态。
三是涉案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违法套取其他金融同业的信用,为已出现严重风险的企业巨额融资,掩盖风险状况,致使风险扩大并在一部分同业机构之间传染,资金面临损失,削弱了这些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四是内部员工法纪意识、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薄弱,有的甚至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形成跨部门作案小团体,与企业人员和不法中介串通作案,收取巨额好处费,中饱私囊。
五是经营理念偏差,考核激励不审慎,过分注重业绩和排名,对员工行为疏于管理。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多次专项治理中,均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行为排查和内部检查走过场。
银监会表示,银监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广发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机构方面,对广发银行总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合计7.22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7553.79万元,并处以3倍罚款52661.37万元,其他违规罚款2000万元。人员方面,对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原行长、2名副行长和2名原纪委书记分别给予取消五年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和经济处罚,对6名涉案员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广发银行总行负有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将依法处罚。
目前,上述6名涉案员工已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银监会责成广发银行总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总行相关高管及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通过依法查处该案,广发银行深刻认识到内控管理和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痛定思痛,深入反思,严肃问责,有效弥补制度短板,切实提高执行力。目前,广发银行主要股东积极履行法定责任,班子成员认识统一,员工队伍稳定,内控管理得到加强,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主要经营数据稳中有升,总体经营情况正常。
银监会称,今年以来,银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总体要求,落实国务院的具体部署,聚焦重点风险领域和社会关切,把查处银行业大要案作为强监管的有力抓手,坚决治理市场乱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强调,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监管姓监”,依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回归本源,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真正形成“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的银行业合规文化,确保银行业依法合规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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