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一年后,四大行债转股实施机构,如今均已进军私募市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中银资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银资产基金”)已于11月28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至此,农行、建行和中行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均全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并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工行则是债转股实施机构本身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备案登记。
解债转股募资难题 大行开拓私募渠道
自市场化债转股大幕开启,四大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在去年渐次落地,分别是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资、农行旗下的农银投资、工行旗下的工银投资以及中行旗下的中银资产,均为各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20亿元、100亿元、120亿元和100亿元。
银保监会6月29日发布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作为银行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设立附属机构,由其申请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实施债转股。
8月,发改委等五部门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明确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这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类型均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其中,中银资产基金和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农银资本管理”)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实缴资本为2亿元;建信金投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建信金投基金”)注册资本2亿元,实缴资本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工行是由工银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的备案登记,目前Wind中国企业库中已可查一家名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信息。该公司于11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由工银投资全资持有,其法定代表人陆胜东是工银投资高管。
与建信金投基金、农银资本管理类似,在工商信息中,工银资本管理的投资范围也包括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
市场化募资挑战仍存
机构一旦落定,相关运作便徐徐展开。10月16日,农银资本管理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率先登记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润农瑞行一号(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润农瑞行一号”)。该基金于9月20日成立,农行是其托管行。
西安瑞行城市热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瑞行集团”)官网信息显示,9月28日,瑞行集团与数家机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股东协议。其中,农银资本旗下的润农瑞行一号增资10亿元,成为该轮增资扩股的领投方。
市场化债转股自推进以来,便面临着来自募投管退全环节、各方面的挑战。东吴证券研报指出,市场化债转股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出资和社会募集。然而,期限、风险和收益的不匹配,导致债转股项目从市场募集资金存在困难。
交通银行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告知记者,目前债转股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依然是银行自有资金和人民银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
具体而言,一是银行成立债转股实施机构时投入的资本金;二是人民银行为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下调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也可释放出一笔资金。
那么,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否有效缓解债转股在市场化募资方面的难题?投资者对债转股投资标的感兴趣吗?
一位银行资产管理部人士坦言,需要进行债转股的企业,一般存在经营、融资结构等方面问题,市场对此类企业态度偏谨慎。银行可以通过注资、政策扶持等去吸引融资,但市场机构在决策时还是会看重公司主体的信用情况。“可能会吸引一些高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能对债转股资金来源的丰富有一定帮助,但从对债转股资金的运用看,帮助相对有限,更多的是拓展债转股可面对的投资者群体。”许文兵分析说,未来可能有资管计划或相匹配的投资者提供市场化的资金来源。但在资管新规不允许期限错配的政策影响下,过去可以通过非标产品或信托计划来对接债转股项目,未来这样的对接渠道会减少。因此,资金进入债转股领域的增速可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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