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说,“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目前有医保兜底、政府兜底和补充保险兜底三种方式,未来将进一步推广这些好做法。”
刘魁介绍,三种做法包括:一、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比如,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二、政府直接兜底。比如,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三、建立补充保险兜底。如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补偿90%。(记者 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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