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环保部发布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的督察意见。督察意见指出,“不少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全省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沾沾自喜,盲目自满,认为自然环境好就是工作做得好”,同时,“一些市县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速效政绩工程,财政过分依赖房地产,房地产企业指到哪儿,政府规划跟到哪儿,鼓了钱袋、毁了生态”。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事实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固然是发展经济的目的,但若因发展而破坏环境无疑有违发展的本意。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强调,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从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南省反馈的督察意见中也能看出,一些地方破坏环境问题仍然存在,绿色发展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现实甚至触目惊心: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门化整为零违规审批海花岛填海项目,项目施工已造成大面积珊瑚礁和白蝶贝受损;万宁市日月湾综合旅游度假区人工岛月岛项目未批先建,直至督察进驻时才实际停止违法填海行为,周边岸滩已出现大面积淤积并形成连岛沙坝,破坏了海洋自然风貌。如此急功近利的发展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而且损害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绿色发展理念背道而驰。
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必须负起责任。新环保法突出强化了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责任,关键是要将其落到实处。比如三亚市政府2012年至2015年就多次干预相关部门正常执法活动,导致位于三亚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岸带200米范围内的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持续违法建设。可见,若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落实自身环境保护责任,将导致环保压力层层衰减,由此带来的后果不寒而栗。
坚持绿色发展,不唯GDP论政绩。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看政绩也不能只看经济数据。被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的高隆湾、棋子湾等沿海防护林破坏明显问题,就是典型的“政绩唯上”主义在作祟。只是这样的“政绩”不仅谈不上发展,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伤害也极大,不仅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也给百姓造成了利益损失,可谓“几位干部出政绩,几代人吃恶果”。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短视的发展观,虽一时“鼓了钱袋”,却“毁了生态”。只有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绿水青山,才能获得永续发展。海南等地的教训极为惨痛,以此为鉴,各级地方政府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改善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谋求永续、健康的发展。(特约评论员 秦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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