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三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为零,采砂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劣五类的黑臭水不断增加……7月3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湖南督察反馈会议上发出严重警告。
监测难觅三类水,“新侵湖运动”猖獗
水面达82.7平方公里的益阳大通湖,2012年申报为国家良好湖泊。天泓渔业公司围网养殖为了最大限度获利,往湖里大量投放饲料、肥料,造成水质从2013年的三类下降为2016年的劣五类。
常德市安乡县的珊珀湖曾烟波浩渺、风景秀丽,在2013年还是饮用水备用水源地。随着一些养殖企业持续投肥养殖,湖水水质沦为劣五类。湖旁沟港哑河水体发黑发臭,飘浮着厚厚一层绿色藻类,闻之作呕。
此次督察组列举的一系列典型案例,给洞庭湖水环境亮了黄牌。半月谈记者深入湖区了解到,洞庭湖生态环境现状堪忧,与工农业污染加剧、多种市场开发等“新侵湖运动”密不可分。
非法采砂、侵占湿地现象严重。近年来,占湖泊湿地搞建设、办旅游、搞养殖等,导致一些水生态良好的湖泊水域萎缩。尤其是采砂,像血吸虫一样蚕食洞庭湖肌体,破坏了生态环境。在多名专家看来,尽管相关部门一再重拳出击整治采砂,但由于采砂利润丰厚、地方利益纠葛等原因,水中“软黄金”依旧被疯狂采挖,甚至一些监管部门和领导干部也加入其中。
督察组警告,采砂作业不断蚕食洞庭湖湿地洲滩,触目惊心。如越冬雁类重要栖息地雁子洲已被挖除约4000亩;岳阳市灏东砂石公司非法侵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2016年8月至9月侵占保护区核心区160亩。
工业入侵增加。当前沿海地区及长株潭地区产业转移,一些容易造成污染的产业,如陶瓷、建材、生物医药等企业纷纷来此,很多甚至没有污水处理设备。一些企业、园区换上与生态、环保相关的新名字,从事的还是高污染、低效益的制造。
多地群众反映,湖区一些企业恶意超排、偷排,有的将暗管布设在环保部门的自动监测点位前方,再引干净的水流过监测点位;有的将排污暗管从水下伸向河湖中,把污水“注射”进河湖肌体。有的地方虽然耗巨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但因管网配套不到位收集不到污水,成了摆设。
经督察发现,2015年岳阳市君山公园水上开发中心将后湖大面积水域外包,部分水域用于干湖捕捞,造成生态严重破坏。令当地环保机构、环保志愿者愤慨的是,从2015年开始,该开发中心获得生态补偿,做出终止对外承包、不再排水捕鱼等承诺,但领完补贴后,竭泽而渔并未停止。
“三难选择”落入发展怪圈
地方经济要发展、湖区群众要增收、生态环境要保护,湖区面临着“三难选择”。多名专家指出,在此背景下,现有治理速度和保护力度必须大大增强,否则遏制不住湖区水环境日益恶化的局面。对于洞庭湖面临的生态问题,他们均指出:“污染在水中,根子在岸上,必须对症下药。”
开发性条款多,限制性条款少。多位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侵湖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是当前仍未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相关地方制度设计和实际执法依然单一从“促进发展”出发。例如,违法超标排污,环保部门只能一次性处以应征收排污费的数倍罚款,涉湖建设项目不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往往依法“责令补办”,而“责令恢复原状”缺乏强制措施。
多名干部指出,洞庭湖水域无序开发,缺乏基层组织的有效监管。甚至有的地方基层还鼓励或默许搞破坏式开发。有的领导干部认为民间环保诉讼案件是“小题大做”,不是想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而是想办法压制群众意见。一些工农业生产者没有树立绿色理念,存在“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专家建议,通过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改善洞庭湖水质。在洞庭湖区及湘江、沅江、资江、澧水流域建立省级层面的“入河污染物总量”监测计量体系,为基层行政区创造公平的发展竞争环境。只有强力监督,才能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魔咒,让洞庭湖生态环境转势向好。(半月谈记者 周楠 史卫燕 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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