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据《山东新闻联播》报道,日前,中共中央批准:王清宪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孙守刚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河南卫视《河南新闻联播》昨日节目画面显示,孙守刚已调任河南省委常委。
王清宪同志简历
王清宪,男,汉族,1963年7月生,河北永年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 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3.07 黑龙江日报社记者
1987.0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0.07 人民日报社经济部编辑、主任记者
1996.05 中国改革报社副总编辑(副司级)
2000.01 中国信息报社总编辑(其间:2000.09-2003.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国民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4.09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2006.02 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2008.01 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08.04 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应急办主任
2011.01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04 晋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2.03-2012.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3.02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3.03 运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其间:2014.06-2015.07主持市委工作)
2016.05 吕梁市委书记
2016.11 山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7.11 山东省委委员、常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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