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南英不再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南英简历
南英,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69.12-1975.03 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
1975.04-1977.03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
1977.03-1980.02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0.02-1983.04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书记员
1983.04-1985.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审员(副处级)
1985.07-1992.1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2.10-1998.11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1997.09-1998.10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11-2000.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0.09-2004.09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1998.09-2002.09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09-2005.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9.0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9.06-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二、免去杜万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李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黄永维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五、任命杨立初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六、任命李健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七、任命罗智勇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八、任命董华(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九、免去金剑锋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免去党建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一、免去虞政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李盛烨、冯姗(女)、曲晶晶(女)、杨辉辉、肖凤(女)、何东青(女)、翁彤彦(女)、贾伟、刘琳琳(女)、王婷婷(女)、刘艾涛、李加玺、张建英(女)、张剑、章晓瑜(女)、王珅(女)、张眉(女)、吴蓉(女)、佟姝(女)、仝蕾(女)、李绍华、杨军、夏建勇、邵长茂、邱鹏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三、免去吴少军、胡伟新、席建华、韩玫(女)、孙延平(女)、王季君、聂洪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大视窗
新闻热点
新闻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