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江苏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商,通过竞标于2018年5月15日中标,并与盐城兴冈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盐都区大冈镇荣桂河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9年1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投标价格为868800.87元。2021年审计后为844255.20元,并完成项目结算,按照合同约定己付款项,但在承建该工程过程中有签证的78131.20元政府尚未支付,2019年9月8日签证结算表(盐都区审计局可查),在施工进程中我单位为加快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公司对工程所需资金进行全额垫付。
关于签证工程款施工现场负责人多次与大冈镇政府宋书记,周镇长,镇分管领导杭兴东,水利站谢站长沟通协商都无果,至今(三年多)仍拖欠签证工程款未予以结算,2021年春节大冈镇政府甚至用一刀切的形式(2.8万元结算)结算,我单位决对不能承受?
作为施工单位既感谢政府能够给予我们此次中标机会,也理解政府在特殊时期的困难,但恳请政府能够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应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拖欠签证的工程款,早日兑现。
施工队伍为不拖工期,加快施工,公司对工程所需资金进行全额垫付施工,保质保量,可见施工单位的诚信度???相反,大冈镇政府无视合同,罔顾事实,拖欠三年多时间。于情于理于法,应立即支付工程签证款,不能自毁声誉。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才能取信于民,行稳致远。针对此事件,本网将连续关注,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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