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卢氏县,一起工程款拖欠和强拆事件引发关注。宋龙伟,47岁,电话:15343985299身份证:411224197807165211陷入了一场艰难的维权之路。
2023年5月,宋龙伟与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门窗包工包料安装工程意向。宋龙伟带领团队日夜施工,全身心投入到紧张的工程建设中。该项目业主方为“卢氏县民政局”施工安装期间,业主方负责人与中明建投卢氏分公司技术监理人全程现场监督,一切看似顺利推进。
然而,竣工之后,事情急转直下。中明建投竟以未签订合同为由,对工程款结付之事百般推诿。从2023年起,宋龙伟无数次与之沟通、催促,得到的只有敷衍。直至2025年3月,局势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愈发严峻。卢氏县民政局领导与中明建投公司,竟以所谓门窗质量问题为由,擅自找人在夜间偷袭破坏性、粗暴手段、对宋龙伟和工人们辛苦安装好的门窗进行破坏性拆除。看着满目疮痍的现场,宋龙伟痛心不已,这些门窗不仅凝聚着他和工人们无数日夜的心血,更承载着他投入的80多万资金。
强拆现场(图)
面对此等情况,宋龙伟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可最终毫无结果。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当初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宋龙伟已依约完成门窗包工包料安装工作,且施工过程中有业主方和监理方现场见证,足以证明事实合同关系的存在。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建设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建设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今,宋龙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些被拆的门窗,像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践踏,不仅损害了卢氏县文明县城的美誉,更破坏了当地诚信的商业环境。宋龙伟怀着对项目的信任,秉持合法经营的理念,投入80多万资金,最终却换来这般不公的结局。
宋龙伟殷切希望相关媒体关注此事,以笔为剑,撕开黑幕,让更多人看到他的遭遇。媒体作为社会公正的守望者,肩负着揭露真相、维护正义的使命。此次事件并非孤立个例,它关乎法律尊严和每一个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他也期待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使他的心血与投资不致付诸东流。他坚信,在媒体的监督与有关部门的努力下,正义必将得到伸张,公道必将得以回归。 “中明建和业主方卢氏县民政局”的做法实属流氓行径令人难以接受,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承诺都是一纸空文,那社会的诚信文明将无从谈起。后续事件如何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