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郁琼源)记者2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继设立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之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分别设立驻广州、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央编办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分别设立驻广州、重庆特派办,主要承担对工作范围内国税地税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
其中广州特派办的工作范围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和深圳等省市;重庆特派办的工作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和广西等省区市。
这位负责人说,广州、重庆特派办的成立,适应了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税收管理服务集约化、高效化的趋势性规律,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办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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